法医物证: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法医毒物:
案件受理:
电话/传真:
0898-66776063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海医一附院新门急诊大楼4楼
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校内:
0898-66963623
地址: 海口市学院路3号
案件受理时间:
周1-周5: 8:30-11:30
15:00-17:30
(每周4下午内部学习,不受理案件)
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或机构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对人体损伤的伤情程度做出法医学鉴定意见。
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是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