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物证:
法医临床:
法医病理:
法医毒物:
案件受理:
电话/传真:
0898-66776063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海医一附院新门急诊大楼4楼
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校内:
0898-66963623
地址: 海口市学院路3号
案件受理时间:
周1-周5: 8:30-11:30
15:00-17:30
(每周4下午内部学习,不受理案件)
人体损伤伤残等级的鉴定
主要接受各地公、检、法、司等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参照现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和其他行业伤残评定标准,对人体损伤后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
人体损伤伤残等级的鉴定主要用于确定各类民事案件或纠纷中的赔偿,对刑事案件的量刑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